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心身医学科”等名称的公告
2021-04-30 09:28:24   浏览次数:9,936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更好的彰显精神和心理学科内涵及专业范畴,以便引导患者及家属按病种精准就医,中心拟对现有的“心身医学科”等4个科室进行更名,使之更通俗易懂、更便于群众理解和接纳,特向社会大众公开征集“心身医学科”等4个新名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需要更改的现有科室名称:

1.心身医学科

2.神经功能检测与调控治疗中心

3.物理治疗科

4.特检科

二、征集要求

1.新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要充分展现学科的特色,突出学科外延和内涵,同时要去“精神”化、“专业”化,体现科室功能定位,便于患者及家属一听就懂、精准就医。 

2.名称应用中文名称,不以人名作名称,要用字规范、通俗易懂,喻意深刻、内涵健康,朗朗上口、便于记忆,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繁体字,并附有不少于100字名称阐释说明,否则视为无效。

三、征集办法

征集名称及相关材料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本人身份证号码,发送至电子邮箱sdsjswszx@shandong.cn。

活动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531-86336658;86336618

四、奖励办法

1.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对更名事宜每个科室新名称设立入围奖: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500元;三等奖5名,奖励300元。

2.为体现活动的公平公正,将成立“心身医学科”等名称评审委员会,采取不记名编号评选的形式,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集中评审确定。

3.本次征集的学科名称作品,每人限投稿一个, 同一作品出现两人及以上投稿者的,按照最先投稿申请原则采用。

五、法律关系

本次征集的名称属知识产权范畴,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使用过,作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评选确定的名称一经采用,投稿人所获得的奖励即为报酬,参照职务作品管理规定,产权归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所有,投稿人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附件:1.心身医学科

      2.神经功能检测与调控治疗中心

      3.物理治疗科

      4.特检科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心身医学科简介.docx

附件2:神经功能检测与调控治疗中心简介.docx

附件3:物理治疗科简介.docx

附件4:特检科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