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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诊须知
2022-12-07 18:26:58   浏览次数:18,59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国家、山东省及济南市疫情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门诊就诊须知公示如下:

1.门诊就诊患者及陪人请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出示健康码,积极配合流行病学史询问,体温检测,箱包检查等。

2.属于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码为红码,近期有境外旅居史人员,新冠病毒感染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及有疑似接触史人员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指定区域就诊。我中心无发热门诊,有发热(体温≥37.3℃)或者咳嗽、咽痛、嗅觉味觉减退、乏力等流感症状请前往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保证您的生命健康与安全,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遵守“一医一患一室”的规定,如病情确需家属陪同,原则上每位患者仅限一人。

4.我中心实行实名制预约就诊,部分专家因疫情防控无法正常开诊,请及时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就诊,提前三十分钟来诊,避免聚集。

5.我中心急诊24小时开诊。

我中心就诊须知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动态调整,因疫情和不可抗拒因素给您和家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配合!

咨询电话:0531-86336666

(工作日8:00-21:00节假日17:30-21:00)

预约方式途经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微信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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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时间:就诊当日前七天晚上8:00开始放号

预约方式途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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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时间:就诊当日前七天晚上8:00开始放号

预约方式途经三:

拨打预约电话:0531-86336640(工作日)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