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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诚聘医学影像专业学科带头人公告
2023-02-07 20:24:18   浏览次数:7,877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9号,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是山东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心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着全省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社防、康复、医师规培、司法鉴定、戒酒戒毒、心理咨询、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中心临床科室齐全,开设有精神科、老年心理卫生、儿童心理卫生、心理咨询与治疗、身心疾病、睡眠障碍、物质依赖、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麻醉医学、物理治疗等科室,其中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精神病学、精神卫生学),1个省中医药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精神疾病遗传学实验室为全省首批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中心拥有3.0T核磁共振、320排螺旋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现开放床位1500余张。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专家、教授,现有在职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20余人。中心先后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连续三年进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精神专科全国前十名。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起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2、已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执业等资格条件;

4、在三甲医院有丰富工作经历,有管理或带领团队工作经验,有科室负责人工作经历者,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者,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人才待遇

1、省属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享受国家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入职后,经一年左右考察表现优异者,优先选聘科副主任或主任;

3、具有博士学位或山东省外人才享受中心高层次人才待遇,直接聘任为科副主任,1年后考察表现优秀者聘为科主任。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按要求填报简历等信息,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至sdsjswszxrsk@163.com,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作为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如:张某某+山东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博士)。简历中需包含应聘人员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所有材料扫描件按上述顺序合并到一个PDF文档中,并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六、有关事项

2023年全年招聘, 额满即止;凡符合条件来中心考察人员报销来回路费;参观考察期间,将由专人讲解中心人才引进政策,带领参观中心科室环境及科研平台情况。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6694,0531-86336691

电子邮箱:sdsjswszxrsk@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人力资源部(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4号)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