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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医保门规鉴定 (精神疾病病种)服务指南
2018-08-21 10:42:34   浏览次数:15,269

一、事项名称

济南市医保门规鉴定(精神疾病病种)服务指南

二、办理依据

1.《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通知(济人社字【2010】35号)。

3. 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的特殊性。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医保办(济南市文化东路49号)。

四、办理条件

1. 本人身份证及济南市职工社会保障卡;

2. 在我中心就诊半年以上且至少经过三名不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诊治诊断明确或者出院患者住院期间经过三级医师查房,诊断明确的;

五、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 相关的病历资料(加盖红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诊断证明及检查检验报告单;

六、基本流程

1.资格确认。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确认,并对符合人员发放《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一式2份及《初审表》1份。

2.表格填写。申请人如实填写以上表格,鉴定机构为其做好现场拍照、发放号牌、登记信息等工作。

3.查体鉴定。申请人携所需材料到指定诊室进行查体鉴定,鉴定专家收集资料并在《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及《初审表》上出具初审、终审意见并签名。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周二、三、四上午8:00-11:30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医保办。

(二)电话咨询: 医保办:0531-8633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