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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8-12-28 13:50:45   浏览次数:7,375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精神卫生工作发展,4月19至20日,由省卫生计生委主办,中心承办的《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研讨会在济南燕子山庄召开。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郑海涛主持会议,来自省人大、省政府以及高校的专家学者共计2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参加此次立法研讨会的人员有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刘东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副处长徐金妹、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调研员刘文萍、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处长赵吉来、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处长郑海涛、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调研员王燕,还有来自潍坊市卫生计生委、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的法律、行政管理、临床等方面的专家,中心党委书记、理事长王汝展、中心纪委书记孙启华、中心院长助理乔冬冬、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疾控处和中心防治科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王燕同志首先对《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第七次意见稿)》的整体框架和章节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刘东生同志强调,《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出台需要全省各部门的协作,要紧紧抓住“全程参与、分段领跑”这个概念,待条件成熟时将会组织专家对各省市进行调研。现场各位专家对《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第七次意见稿)》逐条进行了讨论、审核和修改。由于大家踊跃发言、积极献计献策,研讨会持续到晚上10点。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左毅同志到场听取了《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第七次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并对大家的工作给予积极肯定。

通过此次研讨会,进一步完善了《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第七次意见稿)》的内容,为《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尽快出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