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检验实验室设备采购
二、采购人: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三、主要内容:
本项目预算82600元,采购内容如下,详细参数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其他要求: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纪记录。
3、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 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 最近三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6)单位近三年业绩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七、证明材料纸质版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至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703室,并携带U盘拷贝相关资料,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6760。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9月18日
附件: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检验实验室设备详细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