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患者、家属:
鉴于近期国内及省内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告知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1.进入医院需全程配戴口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预检分诊、流行病学史问询并进行体温检测。行程码可通过扫码查询,也可通过发送短信查询,发送CXMYD到所属运营商(移动10086/联通10010/电信10001)。

2.医院实行全预约实名制就诊,预约请关注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
3.预约成功收到短信提示后,于就诊前1小时内到医院所挂科室门诊就诊。
4.进入诊室请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如病情允许确需家属陪同,建议每位患者限1名家属。
5.就诊等候期间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间隔“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6.行程码带“*”号的患者需持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
7.关于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医院大门西侧核酸采样点
核酸结果:可通过关注我中心公众号(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查询报告,纸质报告在门诊楼二楼自助机打印
8.发热患者就诊
我中心为精神专科医院,无发热门诊,如体温≥37.3℃,请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9.由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式变化较快,可能出现专家紧急停诊等现象,请您及时关注手机短信以及中心微信公众号。
10.清明节及近期中心专家门诊排班表:

住院治疗与出院办理须知
1.办理住院的患者及陪人需持24小时内本院核酸检测阴性报告,CT和查血报告,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行程码带“*”号的患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T≤37.2方可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全面禁止探视,避免交叉感染。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者需固定1名陪人,且必须为无发热症状、14天内无新冠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方可在院陪护。
4.除必要的诊疗检查活动外,患者及陪护人员请勿随意离开病房。
5.陪护人员请严格遵守防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6.出院手续的办理实行预约制,请您提前和主管医师联系。
温馨提示
为了保护您自身和住院患者的身体健康,避免出现交叉感染,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制度。请社会公众给予理解和配合,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做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将全力以赴,守护患者的健康,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