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疫情期间群众的就医需求,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始终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和医疗服务不停歇,全面有序开展专家门诊、心理咨询门诊、特色门诊等,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序的就诊环境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就医人员排队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核酸检验结果后扫码后进入门诊大厅。



就诊人员有序排队挂号缴费、等候就医、进入诊室
疫情期间,请来院人员按照预约挂号、预检分诊等流程有序就医。

就诊须知
一、预约挂号
请关注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预约成功将收到短信提示。请您于就诊前1小时内到门诊楼各窗口打印预约号,凭预约凭条到分诊台检测体温正常后等待就诊。医师出诊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请大家预约就诊。

二、查验范围和核酸检测时限要求
对来院的所有就诊人员及其陪同家属,在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红码、黄码人员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前往发热哨点就诊;行程卡带“*”号的患者及家属需持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请您提前准备好患者、陪同人等其他人员的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以免影响您就诊。
三、查验方式
一般通过场所码进行查验,进入中心先扫描“场所码”,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场所码、核酸检测证明。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人群,可以通过查验纸质核酸检验报告等方式进行。场所码查验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封控区管控区来诊人员需持社区管控通知、指挥部急诊患者外出就诊证明等资料存档。
四、遵守规定
进入医院,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如病情确需家属陪同,每位患者仅限1名;就诊等候期间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间隔“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规定。
具体操作如图所示:

供稿:门诊部 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