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
作为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单位,在我中心内部管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审阅等方面为询价方提供法律服务。
三、资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济南市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
3.指定的法律顾问必须满足律师执业10年以上且在近10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保证有能力完成文件中所包括的全部法律事务。
四、服务内容
中心法律服务内容分为日常法律事务、重点法律事务、其他法律事务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签署的各项合同。
(六)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八)接受法律业务咨询。
(九)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
(十)建立和完善政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在需要时参加或列席有关重大行政、业务工作会议,为决策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十二)指派一名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到中心相关部门协助工作,负责双方文件往来、法律咨询等相关工作。
(十三)代理日常纠纷案件及其执行。
(十四)代理行政处罚案件非诉审查及执行阶段事宜。
(十五)根据我方委托,就有关事项出具律师函。
(十六)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等。
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及除上述以外的非诉讼项目另行收费。
五、报名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
报名时间:7月22日(周六)—25日(周二)
咨询电话:王老师 0531-86336658,15554580077
邮箱:sdsjswszx@163.com
7月26日(周三)上午8:30,我中心拟召开院内推介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届时请收到通知的单位、公司,派遣负责人员到现场用PPT进行汇报展示。
报名地址: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燕山院区(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