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免除无偿献血者门诊就诊患者“普通门诊诊察费”通知
2023-08-08 19:37:03 浏览次数:24,887
为切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41号)和《关于落实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的通知》(济卫发〔2023〕9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无偿献血者人文关怀,扎实做好无偿献血者奖励服务保障工作,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步发展,自2023年6月1日起,持有“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济南)”的市民,至我中心就诊时享受减免普通门诊诊察费的就医优惠政策。现将相关通知明确如下:
一、办卡对象
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户口在济南、长期工作生活在济南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符合申报上述奖项及条件的个人,可以办理“荣誉卡”。
二、办卡流程
(一)首批“荣誉卡”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济南市血液供保中心将已取得表彰证书的前三类人员信息名单提交济南公交集团,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个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就近网点办理“荣誉卡”。
(二)符合申报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但暂未取得表彰证书的人员申领“荣誉卡”的办理请关注山东省血液中心和济南献血公众号。
二、享受内容
持有“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济南)”的市民,享受减免普通门诊诊察费就医的待遇。
三、使用须知
(一)“荣誉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变造“荣誉卡”免费就医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持有人免诊察费就医时,应主动出示“荣誉卡”,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