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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护理人员进修需知
资料来源发布者:护理部时间:2024-03-15 15:54:42 浏览量:186次

1.申请进修学习的护理人员,请提前填写进修申请,进修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进修需要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进修申请表、进修人员管理协议(均需加盖公章)

 (2)身份证、护士执业证、学历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3.进修费用:

(1)医联体单位:不收取进修费。进修满6个月,经各科室护士长考核,进修结束后一次性发放3000元绩效。食宿自理。

(2)非医联体单位:收取800元/月/人进修费,经各科室护士长考核,无特殊情况次月发放500/月/人的绩效,缺勤1天,扣20%的绩效,缺勤5天不再发放当月绩效(正常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不算)。

4.押金:进修期间需使用门禁卡进出病区,需要交纳门禁卡押金(100元现金),进修结束时退还。

5.进修证明:原则上进修满3个月开具进修证明;进修满6个月发放进修证。

6.进修期间自带隔离衣;注意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服从科室护士长管理,上班期间严禁吸烟、玩手机;禁止将刀、剪子等危险物品带入病区。

7.进修期间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外,不享受公休假、探亲假,不得擅自调班、替班;请事假者须持工作单位证明,到护理部请假。

8.进修期间食宿需自理。住宿:医院合作宾馆,冶金宾馆标准间130元/间,需要可以联系13573760375辛经理 。

9.进修咨询电话0531-86336737(护理部 韩)

1-进修单位介绍信.docx

2-进修申请表.doc

3-进修人员管理协议.doc